你们可能觉得,自己的几个公司,这边缺钱那边有钱,互相借借怎么了?反正都是自己的钱嘛。但我要告诉你们,这事可没这么简单
税务上啊,这叫"关联方法人企业之间资金无偿占用"。听着挺吓人是不是?别慌,咱们一点点说清楚。
先说增值税。财税2016年36号文第14条第1项说得明白,对外无偿提供服务,包括无偿借钱,都得视同销售交税。但是财税2023年68号公告说了,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借钱,可以免增值税,一直到2027年底呢!
你说集团?我可没有啊!别着急,从2018年开始,成立集团可简单了。根据国市监注2018年139号文,你只要给母公司名字加个"集团"或"(集团)",再对外公示一下,就行了!这样借钱就不用操心增值税的事儿了。
再说借钱的来源。自有资金还是外部融资?无所谓!增值税不管这个。
那要是没成立集团呢?也借钱了,是不是得马上交税?别急,只要钱还没还回去,就还没到交税的时候呢。记住了啊,是以有没有还钱为准的!
听明白了吗?这里头门道可多着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