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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
11.07

从12月1号起,全国开征一个新税

从12月1号起,全国开征一个新税哦。随着财税财税〔2024〕28号文件出台,水资源费成为历史,取而代之的是水资源税。关于这个税,你得了解以下这些内容。

这个税从 2016 年 7 月 1 号起,先后在河北、北京、天津等十个省市区开展试点。而且哦,这个税不光涉及单位,个人也在范围内呢,别以为只是单位要交。

这个税主要是针对取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情况纳税。不过别担心,有些情况不用交,像家庭生活用水、家庭散养和圈养畜禽用水,还有应急安全用水、消防工程用水等等。

那这个税咋交呢?一般是按取水量乘以对应的税额,特殊情况比如发电,是按发电量乘以各个省份确定的税额。具体征税税额是各个省份来定。

这个税有啥税收优惠呢?有呢!比如在规定限额内,农业生产取用水等 5 种情况免征资源税。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取用水,授权地方减免资源税。对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相关纳税人会减征水资源税。

还有最重要的一点,这个税全归地方,中央不分享。原来水资源费中央和地方占比是 1:9,现在全归地方啦。